李洪志剽窃篡改佛教教义祸国殃民(续)

  上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 上海玉佛禅寺住持 觉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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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上天安门广场自焚人员坚信此话,有一位把李洪志的《转法轮》竟读了三百多遍。  李洪志还说,“造成有病和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”,“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,都是业力的回报”。为此,他对参加炼功的人生病时,规定了“四个不准”:“不准吃药,不准打针,不准进医院,不准请医生。”鼓吹只要炼“法轮功”,可以包治百病。正是这种所谓“业力回报”说,使得许多受其迷惑有病而不服药治疗的炼功者,白白地葬送了自己的生命。   

李洪志所宣扬的“业力”说,与佛教所讲的“业力”说,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。实际上他只是盗用了佛教中“业力”的概念,而完全篡改了其内容,目的是要使所有跟他学法炼功的人,都死心塌地地钻进他精心设计的大陷坑,被他操纵精神,吸干理智。  

李洪志盗用佛教名词概念,歪曲和篡改佛教的原义,用以欺骗、蒙蔽群众的罪过是很多的。他还诬蔑现在庙宇的佛身被妖精附身,诬蔑出家人、居士是魔,他说“特别是台湾有许多很有名的和尚、居士实际上是魔”。举以上几点,就足以暴露出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面目。李洪志盗用佛教法轮,篡改佛教教义,残害生灵,祸国殃民,罪过、罪过。作为爱国爱教的佛教信徒,我们应与李洪志及 其法轮功邪教进行坚决的斗争,必须用纯正佛教教义和教理,揭穿他的邪教本质,以促使受其欺骗、蒙蔽的善良众生及早幡然醒悟。同时,我们佛教界也要努力加强自身的道风建设和学风建设,如法如律、严肃虔诚地规范一切佛事活动,进一步树立爱国爱教的自觉性,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,从而使得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在我堂堂大佛正教面前,显妖露邪,不击自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