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洪志缘何抛弃自焚者?

摘自:北京青年报

因为如果承认自焚与“法轮功”有关,无异公开“法轮功”就是邪教

新华社电农历除夕,几名“法轮功”痴迷者受李洪志煽动、唆使到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,制造了一起举世震惊的人间悲剧。然而,事件发生后,“法轮功”在美国的“发言人”张尔平和在香港的“负责人”简鸿章急忙跑出来讲话,异口同声地辩白:这起事件“与‘法轮功’根本无关”,甚至诬蔑说这是中国政府“栽赃陷害的一种手段”。

李洪志一伙为什么极力辩称自焚者不是“法轮功”人员?为什么要无情地抛弃那些不惜自毁生命拼死追随的痴迷者呢?

李洪志披着“真、善、忍”的外衣,竭力破坏社会稳定,已沦为西方反华势力颠覆我国政权的走狗。他不断叫嚣“最后的圆满”,怂恿顽固分子放弃“执著”以身试法。甚至置“法轮功”痴迷者的生命于不顾,煽动他们“忍无可忍”,“可以为真理舍尽一切”。

这就不难理解,如果李洪志承认自焚事件是“法轮功”痴迷者所为,那么他所谓“经文”中散布的荒谬之处和险恶图谋便会暴露无遗,他编造的那套欺世盗名的“学说”就会不攻自破。

李洪志一伙不敢承认自焚事件与“法轮功”有关,更重要的是害怕暴露出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。自杀自焚是邪教“邪”到极致经常采取的一种疯狂恐怖行为。虽然西方反华势力利用李洪志妄图搞乱中国,但如李洪志将邪教本质暴露无遗,就将使他的主子陷入两难境地。

众所周知,邪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。如果承认自焚事件与“法轮功”有关,无异公开“法轮功”就是邪教。那么,以投靠西方反华势力为生的李洪志岂不是把其主子推上被告席,失去了赖以存活的依靠?李洪志一伙断然否认的目的也正在这里。